????天天天水網(wǎng)訊【記者于劍倚 通訊員劉子琛】6月7日,記者從麥積區(qū)人民法院獲悉,一男子利用工作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財物,日前受到了懲罰。
????2015年3月,麥積區(qū)的周某被天水某公司聘為業(yè)務員,負責貨物銷售、配送和代收貨款。在配送過程中,周某利用代收貨款的便利條件,將其代收的2萬多元貨款全部用于個人消費及購買彩票等。后經(jīng)公司多次催繳結(jié)算,周某歸還了少許欠款,并向公司出具了一份已挪用2萬元的欠款憑證,承諾會按月歸還。一直到2015年9月23日,周某所欠貨款仍未歸還,所在公司遂向麥積公安分局報了案。同年10月,周某因涉嫌犯職務侵占罪被麥積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之后被逮捕。2016年1月,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為,周某利用代收貨款的便利條件,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構(gòu)成職務侵占罪。由于已退還全部貨款并取得被害單位諒解,故對其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
法律顧問:天水忠信律師事務所萬有太、職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