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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wǎng)北京10月9日電 (記者 田興春)備受社會廣泛關注的李某某案一審主辯律師陳樞于今日清晨的6點17分在其博客上發(fā)表聲明稱,因李某某案委托律師合同(一審辯護)已經(jīng)履行完畢,不希望繼續(xù)做該案的上訴律師。
????陳樞律師在聲明中表示,“希望對方不要把我作為上訴審律師的考慮人選?!?/p>
????聲明中提到了不愿再擔任該案上訴律師的幾點原因。除“已履行完該委托律師合同”主要原因外,他還提到,“我本來應該更多地在湖邊休閑垂釣,一不留神參加了這個看似普通實際極不普通的案件。結果陷入了法律甚至政治的急流和漩渦,導致既不能有效地把控情勢,也不能妥善的因應自身?!?/p>
????聲明表示,“鑒于我已經(jīng)不再承辦本案,因此‘十一’前我已經(jīng)刪除了我微博中有關本案的一切評論和意見,今后也不再回復媒體或網(wǎng)友有關本案的任何咨詢?!?/p>
????聲明全文如下:
????關于李某某案委托律師合同
????(一審辯護)已經(jīng)履行完畢的聲明
????李某某案一審主辯律師:陳 樞
????鑒于國慶節(jié)后不斷有關心本案的媒體和網(wǎng)友詢問我是否參加李某某案二審,以及本案二審中律師的意見、策略等,我特統(tǒng)一回復如下:
????一、九月二十六日海淀法院對本案下達一審判決,第二天我即向委托人提出:由于雙方簽訂的一審委托律師合同履行期限,是至法院裁決下達日止,為受托律師履行完畢,因此我已履行完該委托律師合同。而且希望對方不要把我作為上訴審律師的考慮人選。
????二、認為自己勤勉盡責,以自己并非聰慧的心智努力為委托人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務。
????不是由公權力一錘定音就能解決本案的所有是非曲直。真正疑難復雜,甚至蹊蹺的案件,可能還需要情況的演變或者時間的沉淀。
????律師辯護絕不能沒有訴訟策略的考慮和訴訟利益的權衡。但是律師最終追求的,不是短時間內(nèi)和辦案機關的意見吻合,而應該是事實和真相。因為事實和真相不僅是實現(xiàn)公平正義的根本條件與前提,也是當事人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的最大合法權益。
????三、我本來應該更多地在湖邊休閑垂釣,一不留神參加了這個看似普通實際極不普通的案件。結果陷入了法律甚至政治的急流和漩渦,導致既不能有效地把控情勢,也不能妥善的因應自身。
????雖然新刑訴法規(guī)定,辯護律師不僅有義務維護本案中委托人的“訴訟權利”,而且還有義務維護委托人有關本案的“其他合法權益”。但是由于我國網(wǎng)絡和自媒體的極度發(fā)達,本案辯護竟然從庭上發(fā)展到庭外,辯論的對象竟然從公訴人而到其他辯護人,從很多媒體而到不少法律同行,甚至從公權力而到普通網(wǎng)民,這既出乎我的預料,也絕不是我所樂見的。
????趨勢的形成不是偶然的,一旦形成,絕非一人或數(shù)人所能左右或扭轉。
????努力履約四個月,我現(xiàn)在是頭上有血,身上有傷,心中還有痛。
????四、鑒于我已經(jīng)不再承辦本案,因此“十一”前我已經(jīng)刪除了我微博中有關本案的一切評論和意見,今后也不再回復媒體或網(wǎng)友有關本案的任何咨詢。
????五、并非我參與的刑事案件都和辦案機關意見相左。今年七月,歷經(jīng)兩年的堅持,遼寧某市法院接受了我的意見,否定了某市公安局局長被控的十幾項貪污事實,取消了所判的貪污罪全部十年刑期,從而有效維護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我們京聯(lián)律師所雖然不大,但是有法學教授和一些資深律師,歡迎社會各界咨詢法律和恰談律師業(yè)務。
????特此聲明。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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