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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賀州市政協(xié)原副主席毛紹烈涉嫌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于今天上午9點半在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貴港市檢察院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
????毛紹烈在職研究生學歷,現(xiàn)年53歲。歷任廣西賀縣、縣級賀州市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鐘山縣縣長、縣委書記、賀州市政府副秘書長、副市長、政協(xié)副主席。因涉嫌瀆職犯罪和受賄罪于2012年3月26日被立案偵查。
????檢察機關審查查明:毛紹烈在 1996年至2012年期間,利用其擔任原縣級賀州市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鐘山縣縣長、縣委書記、賀州市副市長、賀州市政協(xié)副主席等職務之便利,在工程項目建設、項目規(guī)劃審批、職務升遷等方面為他人謀利,收受37人的現(xiàn)金、銀行卡等賄賂共計1013多萬元人民幣;收受一套位于深圳寶安區(qū)商品房賄賂市值127萬元。此外,毛紹烈在擔任鐘山縣縣委書記、賀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期間,超越職權,違法決定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和減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給國家造成經(jīng)濟損失923萬多元。(記者 鄧鐵軍 通訊員 蘇永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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