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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團伙通過互聯網購買了一只孟家拉幼虎欲販賣牟利,被河南警方全部被擒獲。
7月17日8時,實名認證為河南三門峽市公安局宣傳處民警的@屈靈合發(fā)微博說,三門峽市警方成功解救一只小老虎。
屈靈合告訴澎湃新聞,7月15日晚,盧氏縣公安局在在市區(qū)抓獲一名重大犯罪嫌疑人時,獲悉一條重大線索,有一伙犯罪嫌疑人從焦作運往三門峽一只小老虎。
此后,三門峽市公安局領導立即指示犯罪偵查支隊成立專案組,要求務必在三門峽市截獲,保證小老虎安全。
“16日凌晨4時許,在三門峽高速路口將6名犯罪團伙成員全部抓獲,但是沒見小老虎,經過審訊,李某(男、21歲)交代為躲避檢查,已經在高速立交橋上將小老虎轉移到另一車上,潛藏在崖底鄉(xiāng)東賀家莊家中。”屈靈合說,專案組成員奔赴李某家,在一房間內搜查到一只小老虎。
經警方初步審訊,該團伙通過互聯網,出資25萬購買了一只孟家拉幼虎,準備販賣謀取暴利,在焦作運往三門峽途中被警方截獲。
屈靈合介紹,小老虎年齡不詳,身體狀況良好,已被順利移交三門峽市森林公安局。
對于該犯罪團伙是否慣犯等問題,屈靈合表示,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深挖中。
澎湃新聞查詢到,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guī)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 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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