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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你承諾1萬元酬金呢
????■重慶晚報首席記者 夏祥洲 記者朱雋 楊帆 攝影報道
????7月15日,重慶晚報報道的《12萬元手機丟了》一事,昨天終于有了結(jié)果:昨天,自稱撿到手機的田先生在派出所里,將手機還給了失主張先生的弟弟。對于此前張先生承諾的5000元到10000元酬金一事,張先生的弟弟表示不知情。
????看新聞才知撿到天價手機
????7月15日,重慶晚報刊發(fā)了《12萬元手機丟了》的新聞后,網(wǎng)上進行大量轉(zhuǎn)載,觀音橋派出所民警白樺多次撥打手機號碼,沒想到居然有人接聽。
????“哎呀,我也在找你們?!苯与娫挼氖且幻凶樱苑Q姓田,在南橋寺一所駕校當教練。經(jīng)過聯(lián)系,田先生跟駕校校長于昨天來到派出所還手機。
????田先生稱,13日他和學(xué)員到觀音橋九街吃飯,意外在人行道樹邊撿到這部手機?!按蠹s7點50分,我也不認識,一個直板手機,以為才幾百元?!彼麑⑹謾C揣進包后趕著去吃飯。席間,他還稱撿到一部手機,拿出來給大家看了兩眼。
????“后來喝醉了,沒聽到有人給我打電話?!?月15日,田教練送9歲的女兒回老家北碚時,還讓女兒拿手機玩。7月16日,有學(xué)員給他打電話,稱他撿的手機上新聞了,還很貴。
????田教練馬上上網(wǎng)看新聞,發(fā)現(xiàn)失主丟手機的位置跟自己撿手機的位置很近,而且手機型號是一樣的,于是他趕緊打了110報警。
????報酬沒有下文了
????由于張先生在澳門,昨天由他的弟弟來派出所領(lǐng)手機。張先生的弟弟感謝了田先生,“雖然有很多疑點,他撿手機的地方,我們根本沒路過,但手機回來了就很高興了?!?/p>
????對于張先生曾表示愿意付酬金5000元到10000元找回手機一事,其弟弟表示并不知情,只有等哥哥回來再說。
????機主不提酬金事宜
????昨日傍晚,重慶晚報記者撥通了張先生電話,在主動表明身份后,希望機主對手機找回一事接受采訪。
????不過張先生似乎沒太在意這件事,說了句“這事我不想說啥子!啥子都不想說!”就掛斷了電話。
????無奈,記者給張先生發(fā)了一條短信,想了解酬金支付相關(guān)事宜等。
????3分鐘后,張先生回復(fù):“你問派出所?!?/p>
????回了短信不久,張先生給記者打來電話。通話中,張先生首先表示感謝記者對此事的關(guān)注。他說,手機他不是丟不起,“一個香港的朋友說,大不了再送一個給我?!彼皇怯X得此事有太多疑點,讓他有些心不甘。
????通話中,張先生對他自己承諾的酬金問題,幾乎沒有正面回答。他一再強調(diào),自己不在重慶,不曉得弟弟在派出所領(lǐng)取手機的情況。
????當記者再問他怎么兌現(xiàn)酬金的承諾時,張先生依然回答:“去問派出所?!?/p>
????重慶原野律師事務(wù)所律師曾杰表示,根據(jù)《合同法》,交還手機的人,可以找失主索要一定的酬勞。雖然失主覺得事情有一定的疑點,但他沒有確切證據(jù),并且對方已經(jīng)做出了還手機的具體行動。簡單說,失主實際做出的是一個懸賞,對不特定的人的一個要約和承諾。
????田先生還了手機,張先生應(yīng)該履行自己口頭承諾,也就是履行一種合同。曾杰強調(diào),若雙方仍存在分歧,可以起訴到法院,按照民事糾紛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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