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國網8月14日訊 (記者 宋一安)14日上午9時,北京朝陽法院將公開審理被告人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盧梅涉嫌非法經營案。
????據檢方指控,被告單位爾瑪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多次通過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和發(fā)布虛假信息服務,經營額共計人民幣53.12萬元。在此過程中,楊秀宇全面負責該公司經營,并由其決策后指派公司員工從事上述活動。
????被告單位北京爾瑪互動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在楊秀宇決策下,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負面信息服務,并由盧梅負責聯(lián)系他人刪除信息,收取刪除費用人民幣22.02萬元。
????檢方認為,兩被告單位無視國家法律,違反國家規(guī)定,為牟取利益,通過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其中,爾瑪天仙公司明知是虛假信息仍通過網絡有償發(fā)布信息服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jié)嚴重;爾瑪互動公司情節(jié)嚴重。楊秀宇作為兩單位主要負責人,策劃、實施非法經營活動,系對二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盧梅直接參與實施爾瑪互動公司非法經營活動,系直接責任人員。
????公訴機關指控,上述四方均已觸犯了刑法第225條第4項、第30條、第31條之規(guī)定,構成非法經營罪。
????“天仙妹妹”:“我走紅娛樂圈在認識他之前”否認因其走紅
????從四川走出去的網絡紅人“天仙妹妹”爾瑪依娜近日通過媒體發(fā)表聲明:“我從未加入過‘立二拆四’的什么爾瑪公司,楊秀宇的爾瑪公司與我本人沒有任何關系。我只認識楊秀宇,但我走紅娛樂圈在認識他之前。”
????2013年8月20日,北京警方一舉打掉了在互聯(lián)網蓄意制造傳播謠言、惡意侵害他人名譽,非法攫取經濟利益的網絡推手公司爾瑪互動公司,抓獲公司員工秦志暉(網名“秦火火”)、公司負責人楊秀宇及公司其他4名成員。
????據了解,2014年4月17日,秦志暉(網名“秦火火”)因誹謗罪、尋釁滋事罪,獲刑三年。
????媒體稱,警方調查中發(fā)現(xiàn),為提高網絡知名度和影響力,非法牟取更多利益,秦、楊等人先后策劃、制造了一系列網絡熱點事件,其中涉及故意編造、散布“7·23”動車事故2億元天價賠償外籍旅客謠言、編造雷鋒生活奢侈情節(jié)、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惡意攻擊中國的慈善救援制度及捏造、散布、損害社會名人名譽等。立二拆四”還使用色情手段為多位女子炒作,助其成名,曾引發(fā)爭議的裸模干露露也是其炒作產物之一。在去年“長春3·4盜車殺嬰案”期間,“立二拆四”曾稱長春全城尋嬰為炒作,此言論經核實為不實內容。此后“立二拆四”在長春先后兩次下跪道歉。捏造中國殘聯(lián)主席張海迪擁有日本國籍,并將著名軍事專家、資深媒體記者、社會名人和一些普通群眾作為攻擊對象,無中生有編造故事,惡意造謠,抹黑中傷。
相關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