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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國家安全法”擬改名為“反間諜法”
新京報快訊(首席記者 關慶豐)今天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開幕,聽取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修訂國家安全法議案的說明?!皣野踩ā钡拿Q擬修改為“反間諜法”。
現行國家安全法是1993年施行的。為了適應國家安全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根據中央關于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要求,國務院以現行國家安全法為基礎,擬定了反間諜法草案。
草案明確規(guī)定,國家安全機關是反間諜工作的主管機關。此外,考慮到國家安全機關工作的順利展開需要多部門的協作配合,還規(guī)定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關部門和軍隊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依法做好有關工作。
草案增加規(guī)定,國家安全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反間諜技術防范標準,對存在隱患的部門經嚴格批準進行反間諜技術防范檢查和檢測。
在工作方式上,草案補充規(guī)定了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公開工作與秘密工作相結合、專門機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積極防御、依法懲治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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