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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天水網訊【記者姬旺芳】日前,甘肅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fā)《關于下達2018年第二批天津幫扶資金計劃的通知》。2018年第二批天津幫扶資金共59779萬元,為天津市市區(qū)兩級籌集的財政資金。分配的范圍是我省藏區(qū)外的25個貧困縣,10個深度貧困縣,安排資金33500萬元;15個非深度貧困縣,安排資金35250萬元。其中,天水獲得17100萬元。
根據《天津市財政局關于撥付甘肅省財政廳2018年東西部扶貧協作資金的通知》精神,第二批財政幫扶資金分配的范圍是我省藏區(qū)外的25個貧困縣,分配標準分為兩類:一是深度貧困縣,對天津市結對幫扶的環(huán)縣、鎮(zhèn)原縣、張家川回族自治縣、秦安縣、麥積區(qū)等10個深度貧困縣,按每縣3350萬元標準分配,應安排資金33500萬元,除省扶貧辦會同省財政廳已下達的第一批資金和天津市部分援甘區(qū)級財政已經直接撥付到對口援助縣區(qū)的資金3064萬元外,省扶貧辦會同省財政廳下達的第二批資金為30436萬元。二是非深度貧困縣,天津市結對幫扶的我市武山縣、清水縣、甘谷縣等15個非深度貧困縣,按每縣2350萬元分配,應安排資金35250萬元,除省扶貧辦會同省財政廳已下達的第一批資金和天津市部分援甘區(qū)級財政已經直接撥付到對口援助縣區(qū)的資金5907萬元外,省扶貧辦會同省財政廳下達的第二批資金為29343萬元。
結合我省“一戶一策”脫貧計劃,重點用于未脫貧、已脫貧、新識別建檔立卡貧困戶產業(yè)扶持、就業(yè)培訓、危房改造、安全飲水等項目,在確保帶動建檔立卡貧困戶增加收入的前提下,也可用于“扶貧車間”建設、貧困村集體經濟發(fā)展、貧困村創(chuàng)業(yè)致富帶頭人培育、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扶貧干部和基層專業(yè)人才培訓等項目。幫扶資金不得用于非精準扶貧項目,更不得用于“行政事業(yè)單位基本支出及辦公用房、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扶貧等其他與脫貧攻堅無關的開支”。
法律顧問:天水忠信律師事務所萬有太、職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