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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天水晚報》熱線接到一位河南司機陳師傅的電話,他反映自己開車出收費站時,重量被多計了2.7噸。要求重新核重,卻被拒絕之事。經記者采訪后得知,全省高速公路的貨車收費采用動態(tài)計費,即“多載多收、少載少收”的辦法,車輛過檢查站后不再重驗重量。
情景回放
??? 9月1日,一位手機尾號為4996的河南司機陳師傅向本報新聞熱線8214415反映,自己駕駛的豫AA5108號大貨車,在寶天高速麥積區(qū)境內出站時,顯示器計重56.7噸,比自己在出發(fā)時入口收費站的計費54噸多了2.7噸,所以,過路費從300多元增加到了1300多元。因此,他請求本報調查這樣的計重收費是否合理?
記者調查
??? 這是一起因司機對收費站計重不服而產生的糾紛,經核實為計重方式不同,可能產生不同的結果。按規(guī)定,甘肅省高速公路從2009年5月開始實行新的電腦動態(tài)計重、監(jiān)控錄像留證的辦法,對所過檢查站車輛,一次性計重收費,不二次計重。因此,可能是陳師傅沒有按照規(guī)定車速過站,產生動態(tài)與靜態(tài)計重有差異。
??? 記者還與甘肅省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取得了聯系,該中心負責人就此事進行了答復。他告訴記者,既使該車在途中沒有另外上人或加貨,動態(tài)計重與靜態(tài)計重也可能會有一定的誤差,而且與速度也有關系,陳師傅過站時速度是19公里/小時,超過了5公里/小時的規(guī)定。此外,車輛載重是否均勻也會影響動態(tài)計重。檢查站計費系統(tǒng)是有關部門審核的標準衡器,即電腦聯網自動計費且有錄像,不存在對該車有多計重的問題。接有關規(guī)定,車輛通過檢查站只能一次性計重,不復秤也是正確的。如果過關車輛復秤,可能會造成交通問題。麥積區(qū)某收費站按照規(guī)定標準計重交費,應該是沒有錯的。(記者閆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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