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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心事一:
房產證至今沒辦下來
????“我入住秦州區(qū)福門小區(qū)都一年多了,可到現在仍然沒有取得房產證。更讓人鬧心的是停車困難,不僅停車受損了難以討到說法,現在連車庫也進不去了?!?0月25日,秦州區(qū)福門小區(qū)住戶尤先生向本報反映了自己遇到的煩心事。
????去年4月8日,尤先生和天水福門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簽訂了一紙《商品房買賣合同》。他付了58萬多元的購房款后,拿到了該小區(qū)2號樓10單元1001號房的鑰匙。同年6月份,他裝修之后入住了這套新房。然而,時至今日卻仍然沒有取得房子的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
????尤先生看到《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條款: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權屬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項處理。即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1%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于是,他拿著這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去天水福門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討說法,卻沒有得到明確答復。
?煩心事二:
車被迫停在小區(qū)外被砸
????除了房屋的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至今沒有辦下來之外,還有停車難問題也困擾著尤先生。
????他對記者說:“從今年初開始,我向天水福門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每月交納了180元錢的停車費,得到了地下停車庫中的一個停車位。11月18日凌晨約2點鐘,我駕駛著奔馳車回了家。可行駛到小區(qū)門口時卻發(fā)現門已經鎖了,由于物業(yè)公司承諾門衛(wèi)是24小時服務,我便打喇叭、敲門衛(wèi)室的窗子,可折騰了好一陣子門衛(wèi)還是沒有起來開門。無奈,我只得將車??康叫^(qū)門口回家了。當日早上,我去開車時意外發(fā)現車窗玻璃被砸碎了。我便找到物業(yè)公司反映了情況,他們答復先讓我修車,再處理事情。我花費了2.5萬多元修好了車,可再去找物業(yè)公司時他們卻不管了?!?/p>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停車受損糾紛尚未解決之時,尤先生的停車位沒有了。他告訴記者:“10月24日,我像平時一樣去車庫停車時卻被擋在了車庫外。由于沒看到任何有關車庫使用問題的書面通知,我不得不去找物業(yè)公司詢問原因,得到的答復竟然是車庫要賣,不租了。車庫怎么賣,價位如何,擁有多少年的產權,為何事先不給業(yè)主通知,讓停車者有個準備呢?難道物業(yè)公司就是這樣管理的嗎?”
????就在記者采訪期間,該小區(qū)許多住戶也對他們住宅的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未辦理,及其物業(yè)公司出售車庫停車位不通知等問題進行了反映。
房地產和物業(yè)公司
回應住戶質疑
????10月25日,接受記者采訪時,對于尤先生反映到的問題,福門房地產公司辦公室汪主任及福門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周經理逐一進行了答復。
????汪主任說,由于尤先生所在住宅樓的驗收報告還沒有出來,致使其住宅相關證件尚未辦理,具體辦理時間還說不上。
????周經理也告訴記者:“11月18日凌晨尤先生是不是敲過門衛(wèi)室的門無從知曉,但事實卻是他的車??吭诹诵^(qū)門口的馬路邊被砸。他把車輛交給了馬路卻并沒有停靠在車庫里,車窗玻璃被砸與小區(qū)管理人員沒有任何關系,自然就不存在對他進行賠償的問題了。車庫作為住宅的配套設施,應為有償使用。尤先生所交的停車費已經到期了,由于現在開發(fā)商要將車庫車位出售,尤先生便停不成車了。雖然咱們沒有貼出相關出售車庫的通知,但保安已經將這件事情告知他了。小區(qū)車庫里的車位極其有限,可業(yè)主有買車位的優(yōu)先權。如果尤先生有買車位的意向,在簽訂買賣協議時要知道的具體內容不是就都很清楚了?”
????花費50多萬元所買的一套房子住了一年多了,還沒有取得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且為停車生出許多煩惱來,這對于任何住戶來說的確是很煩惱的。
如何維權
律師有說法
????那么尤先生通過哪些途徑可以使自己面臨的這些問題得到解決呢?甘肅紀元律師事務所的陳瑛律師認為,合同是規(guī)范、約束買賣者雙方的法律依據,遇到糾紛后完全可以依據購房合同與開發(fā)商協商,協商不成還可以通過訴訟途徑求得解決。
????單就尤先生遇到的問題來看,根據其與開發(fā)商簽訂的購房合同約定,他尚未取得所購房屋的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可以獲得違約賠償。
????而他停車被砸一事,如果有證據表明他之所以將車停靠在了小區(qū)門口,是由于他當時沒有將門衛(wèi)叫起來開門所致,該物業(yè)公司就對其車窗玻璃被砸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