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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天天水網(wǎng)-天水晚報訊【記者蔚軍平 通訊員田智淞】一名在秦州區(qū)某浴場打工的外地男子,凌晨酒后竄入浴場女員工宿舍,使用暴力、恐嚇手段在強奸女同事時,被對方咬傷嘴唇后逃脫。因男子的行為系實施終了的未遂犯罪,最終被法院以強奸罪,判刑三年。
????而立之年的豆某,從隴南市農(nóng)村來我市打工,后來在秦州區(qū)某浴場工作,就是在這家浴場,豆某酒后闖進浴場女員工宿舍干了一件齷齪之事,讓自己鋃鐺入獄。
????2011年3月5日凌晨3時許,豆某酒后竄入浴場女員工宿舍后,脫光了自己的衣服,被正在宿舍休息的麗麗【化名】發(fā)覺,麗麗要求豆某離開房間未果準備逃離時,被豆某強行推倒在地,豆某用雙手掐住麗麗的脖子,威脅麗麗不要反抗,并用拳打、膝蓋頂?shù)缺┝κ侄螌嵤娂?,因酒后未得逞,麗麗將強行吻她的豆某下嘴唇咬傷后裸體逃離并報警。經(jīng)秦州區(qū)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麗麗頸部外傷屬輕微傷,豆某口唇損傷痕符合牙齒咬傷形成特點。
????2011年3月24日,豆某因涉嫌犯強奸罪被逮捕,秦州區(qū)人民法院
????在審理此案時認為,被告人豆某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恐嚇手段強奸婦女,其行為構(gòu)成強奸罪。但因其酒后而未得逞,系實施終了的未遂犯罪,且在審理中能夠自愿認罪,所以,可從輕處罰。被告人豆某使用暴力、威脅手段實施強奸,不屬犯罪性質(zhì)較輕,所以,辯護人關(guān)于被告人豆某系未實施終了的未遂犯的意見不予采納。于是,法院在2011年6月2日,以被告人豆某犯強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豆某不服,以原審量刑過重,系偶犯、初犯,犯罪情節(jié)輕,請求減輕處罰為由提出上訴。
????就豆某的上訴理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豆某在實施強奸犯罪的過程中,采取雙手掐住被害人小楊的脖子,用拳打、膝蓋頂?shù)缺┝κ侄危聜缓θ?,已?gòu)成強奸罪。原審法院根據(jù)本案的事實、情節(jié)、悔罪態(tài)度,已對豆某從輕判處,豆某上訴要求減輕處罰的理由法院不予支持。
????依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相關(guān)規(guī)定,市中院于近日對此案作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 來源: 天天天水網(wǎng) 編輯: 張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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