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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fā)):孩子摔傷了 當事雙方起糾紛
????3月27日,電三輪車主蘇先生向記者講述了事發(fā)經(jīng)過。他說:“3月18日下午大約4時許,我駕駛裝滿方紙板的電三輪行至麥積區(qū)渭南鎮(zhèn)三陽站附近時,突然追上來兩名騎摩托車的男子攔住了去路。他們吆喝道:‘你的電三輪上掉下來3名孩子,孩子都被摔傷了,你跑啥呢?”他們不由分說,便把我截回到摔傷孩子的曹家灣村路口。到達現(xiàn)場后,我看見被摔傷的一名孩子躺在路邊,其父也已趕來了。之后,他們便扣下了我的車,帶著我先后去了渭南鎮(zhèn)、市一院給他的孩子看病。從這兩家醫(yī)院,他們要去了我身上僅有的505元錢給他的孩子看病。更讓我不能接受的是,他們在現(xiàn)場還打了我,在市一院打了我老伴。我并未同意讓孩子搭車,況且車里裝了高高一車方紙板,從被攔住到摔傷孩子的地方都未停車,我實在想不明白那3名孩子是怎么爬上去的?孩子自己爬上車摔傷了,能怨我嗎?他們憑啥攔我、打我,還扣我車呢?”
????當日,記者來到市一院住院部神經(jīng)外科,在該科11床見到了住院治療的11歲男孩小曹。他哭哭啼啼,口中不斷地喊著頭疼。在病床邊陪護的其母親、哥哥也是愁眉苦臉、長吁短嘆。孩子的父親曹先生向記者講述了他知道的一些情況。
????他說:“3月18日下午,我駕駛農用車去離村子不遠的竇家峽運砂石。大約4時許,接到村民說我孩子出事的電話后,我急忙趕到出事地點。聽說孩子是從電三輪上摔下來的,我便讓電三輪的車主一同去了醫(yī)院搶救我孩子。當時,由于忙忙亂亂,我也不知道他墊付錢了沒有,更不存在打他及扣他電三輪的情況。事發(fā)當晚,我向麥積交警大隊報了案,交警也來醫(yī)院了解了事情發(fā)生的大概經(jīng)過。除了這個孩子外,當時被摔傷的還有我的另外一個孩子及其我妹妹的一個孩子,只不過那兩個孩子傷情輕一點。這個孩子在市一院治療7天后才認出了我,我現(xiàn)在只是一門心思給孩子看病,哪兒顧得上處理其他事情呢。到底孩子是怎么受傷的,電三輪車主有沒有責任,孩子病好后我也會尋求相關部門去解決的?!?/p>
????記者在小曹于3月24日作出的頭顱CT報告單上看到以下診斷內容:額骨右側頂骨骨折、右側額葉及左側顳葉腦挫裂傷吸收期;左側額顳部硬膜下血腫吸收期。
????(焦點):誰為孩子傷情負責 律師有說法
????看來,小曹的傷情不輕,而且對于一個經(jīng)濟不寬裕的農村家庭來說,確實負擔不小。如果有人為其傷情負責,其家里的經(jīng)濟負擔不是就輕得多了嗎?那么,這名孩子到底是被電三輪撞或者刮傷的,還是從其車上掉下來的呢?
????3月27日,記者來到曹家灣村采訪。該村一名姓曹的村民告訴記者:“當時,我正在路邊建房的工地上干活。我看到從一個運載方紙板的電三輪上掉下了3個孩子,一個下來后就跑了,一個在路上歇了一會兒也走了,只有一名孩子傷得重一點?!?/p>
????記者還見到了放在路邊一處院子中的那輛車號為甘E·100749的電三輪。車廂中裝滿了方紙板、輪胎等廢品,超過車廂大約一米。記者仔細觀察后發(fā)現(xiàn),由于滿滿一車廂方紙板擋住了視線,從車后無法看到電三輪的倒車鏡,從倒車鏡中也無法看到車后爬有孩子。
????現(xiàn)在大家能看到的都是那3名孩子是從電三輪上摔下來的,可到底是由于電三輪車主同意讓孩子搭車,孩子沒有爬好掉下來或自己跳下來,還是孩子在電三輪車主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爬上車不慎摔下來的呢?發(fā)生了這樣的事情,責任到底該由誰來負呢?
????甘肅天秦律師事務所的王朝暉主任認為:如果是電三輪車主自己同意讓3名孩子搭載他的電三輪的,屬于違法載客行為,不管孩子是從其車上跳下來的還是掉下來的,他都對孩子的傷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如果3名孩子是在電三輪車主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爬上去的,又分為兩種情況:電三輪車主確實沒有看見孩子爬上了他的車,不管孩子是從其車上跳下來的還是掉下來的,他都對孩子的傷情不負責任;如果電三輪車主在行車途中看見了孩子爬上了他的車,他只是出于生氣沒有制止孩子的行為,他對孩子是從其車上跳下來或者掉下來都得負一定責任。但就整個事件來說,摔傷的小曹超過了10歲,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行為的危險性有一定的判斷認識能力,應對自己的傷情負有一定責任;其家長也得承擔監(jiān)護不力的責任。這件事情,雙方可以協(xié)商解決。在協(xié)商未果的情況下,只得通過法律訴訟渠道解決。
????(進展):不屬交通事故 派出所受理治安案件
????從對曹先生的采訪中,記者感覺到他除了為孩子的病情而焦急外,也對孩子的傷情該誰負責這個問題困擾著。自然,這個問題同樣困擾著蘇先生。原因是,事情發(fā)生后,他向相關部門報了案,但卻沒有被立案。
????他告訴記者:“就在那名被摔傷的孩子在市一院治療期間,我向麥積交警大隊報了案。但兩名交警來醫(yī)院了解后認為不屬于交通事故。3月20日,我又相繼去了麥積交警大隊、渭南派出所報案仍未立案。我不知道這件事情該去哪兒處理,受傷孩子的情況的確讓人同情,但我還得靠那輛電三輪養(yǎng)家糊口呢。推不來電三輪,廢品也收不成,我一家子人的生活該怎么辦呢?”
????既然小曹是從行駛中的電三輪車上掉下來的,是否就是交通事故呢?一旦被確定為交通事故,交警部門不是就可以認定責任,孩子受傷的傷情不是就有人負責了嗎?為了解開困擾當事者雙方的責任該誰承擔的問題,記者又前往麥積交警大隊進行了采訪。
????該隊事故股處理這件事報警的曹姓民警對記者說:“事發(fā)當晚,接到報警后,我們立即去了市一院向當事者雙方了解了事情發(fā)生的經(jīng)過。雙方的說法均為受傷的孩子是爬上電三輪摔傷的。我們認為,這件事情不構成交通事故,不屬于交警部門受理的范疇,當事者雙方可以通過法律訴訟渠道求得解決?!?/p>
????目前,蘇先生已經(jīng)向渭南派出所報了案。該所曹所長表示,不管發(fā)生了什么事情,打人的行為是違法的,個人更沒有權利扣車。一旦蘇先生所報被人打及扣車的事情查實,警方將對打人及扣車者的行為作出處理。(記者 柏拓)
| 來源: 天天天水網(wǎng) 編輯: 張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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