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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于劍倚
????“本想讓孩子好好玩一下,沒想到孩子卻在氣墊船上摔成了骨折,事后找經營者索賠,但遭到拒絕?!?0月4日,秦州區(qū)萬先生來電反映了他遇到的煩心事。
????家長:孩子氣墊船上玩耍摔骨折 事后索賠遇阻
????萬先生告訴記者,8月31日上午10時許,母親和妻子帶著4歲的女兒到兒童樂園去玩。當孩子一個人在氣墊船上玩耍時,玩了一會兒,忽然聽到孩子大哭起來,家人連忙把孩子叫出來查看,孩子抱著右胳膊直喊“疼”,當時由于太過急切,母親和妻子在沒通知氣墊船攤主的情況下連忙將孩子送到了醫(yī)院去檢查,經醫(yī)院診斷為右臂骨折。隨后,一家人就在醫(yī)院里照顧孩子。大約治療了一個星期,孩子出院了。9月8日,萬先生來到兒童樂園找到氣墊船攤主,告訴孩子摔傷的事,并希望攤主對于孩子摔傷一事承擔責任,但氣墊船攤主以不知情為由拒絕。??? 攤主:事發(fā)時并不知情 不承擔責任
????是否如萬先生所反映的,孩子是在氣墊船上玩耍摔傷的呢?為此,記者來到兒童樂園找到了氣墊船經營者唐女士。
????她告訴記者:“8月份,我們的工作人員從來沒有向我反映過孩子摔傷的事情。9月8日,萬先生來找我反映孩子在氣墊船內玩耍摔傷一事,并要求我們承擔主要責任,這是沒有道理的。如果當天發(fā)生此類事情,我們親眼看到或由孩子監(jiān)護人發(fā)現(xiàn)并第一時間告知,作為經營者我們一定會對孩子負責的。而這位消費者在事后才來告知我們,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作為經營者是不會承擔責任的?!?/p>
????律師:事后方告知 追討需有力證據
????孩子在氣墊船上玩耍時摔傷,作為監(jiān)護人沒有在第一時間通知經營者,過后才告知經營者,并要求對方承擔主要責任,這種情況經營者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呢?
????對此,記者采訪了甘肅天秦律師事務所的劉平律師。他說,游樂園經營者在經營期間必須保障消費者的人身安全,一旦在經營期間發(fā)生了事故,經營者應該承擔主要責任。就這起事故來說,孩子的兩位監(jiān)護人其做法確有不妥之處,她們應在孩子發(fā)生事故時,第一時間告知經營者后再送孩子入院治療,在事實面前,經營者必須承擔責任;如經營者不承擔,消費者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然而,事后幾天才告知經營者,在沒有相關證據的情況下,經營者勢必會推諉?,F(xiàn)在要想經營者對此事承擔責任,消費者必須提供出孩子當時玩氣墊船時摔傷的證據。通過此事,劉律師也提醒廣大市民,帶孩子去游玩時,一旦孩子出現(xiàn)不測,必須第一時間告知經營者,切莫事后通知,這樣才能及時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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