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樓擋采光 住戶討說法
????——電池廠親水灣小區(qū)居民維權市場調查
????天天天水網記者 張文都

????通風、采光和日照是衡量一個人居住質量的重要標準之一。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提速發(fā)展,城市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問題日益成為社會關注的問題之一。由于城市土地價值提升,導致建筑物之間的距離比過去縮小,高層建筑進一步普及,這些變化使得建筑物之間通風、采光和日照的矛盾越來越突出。近日,秦州區(qū)棗園路原電池廠親水灣小區(qū)居民聯名反映恒基地產開發(fā)商所建小區(qū)“隴上樽?!痹诮ㄗ≌瑯乔趾I(yè)主日照、采光、通風等生活權利。為此,住戶與開發(fā)商展開了為期幾個月的漫長的維權和討說法之路。

建筑之間相距近,居民采光被遮擋
????4月6日,記者在秦州區(qū)棗園路原電池廠親水灣小區(qū)看到,一棟被粉刷成粉色的居民樓很顯眼,一群老人將凳子搬到樓下平坦的地方曬太陽。緊鄰該居民樓正在建設的一棟樓拔地而起,吊機矗立,架管林立,施工場面熱火朝天。
????“以前早一起床,陽光很好,現在三樓都見不上太陽了!”一位李姓老奶奶瞅著近在咫尺的在建樓,一臉的迷茫。
????“我們于2009年11月份入住該小區(qū),去年10月份,該開發(fā)商開始日夜施工,現在才建了四層,我住的一樓就感覺像進了地下室?!币慌嵝绽先藢Υ松罡袩o奈?!霸诮ǖ碾]上樽裕小區(qū)的這棟樓與居民樓相距近11米左右,而該商住樓為26層以上高層建筑,此樓對居民的日照權、采光權、通風權、隱私權、舒適度造成了嚴重侵害,也直接導致居民樓房屋價值的貶損?!?/p>
????裴姓老人告訴記者,依據《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guī)定,不動產相鄰各方,應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段餀喾ā返冢福箺l也有規(guī)定,建造建筑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開發(fā)商這種一意孤行侵害弱勢群體的做法,我們于今年2月份向相關部門進行反饋,請求有關部門勒令建筑方停工停產,但時至今日,建筑方依然我行我素,依然加工加點施工,毫不顧忌居民的感受?!迸嵝绽先苏f。

????開發(fā)商:與居民商議整體搬遷事宜
????恒基地產張經理告訴記者,電池廠家屬區(qū)居民有100多戶,大部分是海林廠職工。關于建樓影響采光一事,開發(fā)商已和規(guī)劃、建設等部門進行了商議,已提交了兩套解決方案。一是給予經濟補償,二是考慮對居民進行異地搬遷。具體事宜正和居民代表交涉中。對于此事件,記者將期待有妥善解決方法,并作進一步追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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