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首例黑校車超載入刑案武山宣判
????駕駛員被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天天天水網(wǎng)訊【記者 景春燕】持有假駕駛證,還握著核載7人、實載24名小學生的面包車方向盤。5月9日,記者從武山縣法院了解到,4月26日,該院對《刑法修正案(九)》實施以來,甘肅省首例黑校車超載入刑追責案作出宣判,“膽大”的駕駛員趙某被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經(jīng)武山縣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12月31日16時,被告人趙某持偽造的B2型駕駛證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在武山縣沿安鄉(xiāng)泉峪村附近路段嚴重超員拉載沿安小學放學學生,被沿安鄉(xiāng)交管執(zhí)法人員查獲。當時,被告人趙某所駕車輛核載7人,實際載客24人,超載214%,屬嚴重超載。
????據(jù)武山縣法院刑庭副庭長李本浩介紹,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的危險駕駛罪作了補充規(guī)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以及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等情形,并規(guī)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上述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按照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故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短評】
????□景春燕
????這是《刑法修正案(九)》實施以來,我省宣判的首例黑校車超載入刑案。武山司機趙某“當仁不讓”地成了我省首例因運輸旅客嚴重超員被刑事處罰的駕駛員。
????在以往的新聞報道中,黑校車常有,黑校車超載常見,可對于駕駛員往往只是扣分罰款,只有那些發(fā)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者,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然而,《刑法修正案(九)》實施之后,校車超載已不只是一種違法行為,還可能構成犯罪。
????危險駕駛罪屬于“行為犯”,即該行為本身就構成犯罪,其定罪依據(jù)不以產(chǎn)生危險結果為前提。例如,醉酒駕駛機動車很危險,明知危險而為之,本身就是犯罪;校車嚴重超載也是如此,趙某作為成年人,應當知道持假駕駛證駕駛車輛并超載的危險性,卻任由核載7人的車輛裝載24人,超載率高達214%,將24名學生置于危險的境地,因而構成了犯罪。
????在為案件審判叫好的同時,筆者認為,黑校車超載入刑案不可一判了之,打擊黑校車超載,要堵更要疏。有關部門要加大對黑校車超載、超速的查處力度,發(fā)現(xiàn)一起嚴懲一次,以嚴厲打擊危險駕駛行為來預防危險事故的發(fā)生。同時,根據(jù)2012年我國出臺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各級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獲得校車服務,讓正規(guī)校車取代黑校車,讓黑校車徹底失去市場。只有雙管齊下,才能確保孩子們上學路上的安全。
法律顧問:天水忠信律師事務所萬有太、職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