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guī) 人民幣圖樣禁用于祭祀用品
人民幣圖樣冥幣我市仍有銷售
□記者 閆波 實習生 葛凱
清明將至,按照傳統(tǒng)習俗,祭祀祖先少不了各種祭祀用品。3月18日,央行發(fā)布《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修訂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辦法首次提出祭祀用品禁用人民幣圖樣。那么,我市的祭祀用品市場是否還有人民幣圖樣的冥幣呢?3月25日,記者在城區(qū)的一些祭祀用品店展開了走訪調(diào)查。
人民幣圖樣冥幣仍有售
記者走訪了秦州區(qū)綠色市場、新華路、花鳥市場等多處祭祀用品店及攤點,發(fā)現(xiàn)仍有人民幣圖樣的冥幣在銷售。這些冥幣的大小、顏色、圖案、面值等都與現(xiàn)行流通或曾經(jīng)流通的人民幣極為相似,面額有貳拾元、壹佰元不等。
一家祭祀用品店的老板告訴記者:“仿百元人民幣的冥幣越來越多,印刷質(zhì)量也越來越高,很好賣,利潤也高?!?/p>
記者發(fā)現(xiàn),這些冥幣與人民幣的不同之處,就是幣面上的字改成了“中國天堂銀行”“中國冥民銀行”“天地通用銀行”等字樣,如果不細看很容易與人民幣混淆,讓人難辨真?zhèn)巍?/p>
希望清明祭祀更清新
采訪中,市民李先生說央行發(fā)布新辦法,提出祭祀用品禁用人民幣圖樣,就是在維護人民幣的形象。
他表示,今年會主動宣傳這個新規(guī)定,自覺放棄不文明的祭掃方式,破除焚燒拋撒冥幣紙錢等陳規(guī)陋習。除了香和蠟燭,他會和家人采用鮮花祭掃、祈福寄語、家庭追思等綠色低碳的祭祀方式祭拜先人,讓今年的清明更加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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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辦法第9條規(guī)定:不損害人民幣形象、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不使公眾誤認為人民幣……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gòu)給予警告,責令改正,銷毀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沒收違法所得,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44條予以處罰: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中國人民銀行應當責令改正,并銷毀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法律顧問:天水忠信律師事務所萬有太、職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