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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姐姐職權(quán)招標辦主任受賄75.5萬
????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5萬
????每日甘肅網(wǎng)-西部商報訊(記者樊麗)利用姐姐擔任蘭州市市政管理處路燈管理所所長的職務便利,弟弟崔某幫助不具備施工資質(zhì)的朋友劉某,承攬路燈管理所工程,先后收受劉某給予的現(xiàn)金75.5萬元。昨日,七里河區(qū)法院發(fā)布該案一審判決,法院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崔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5萬元。
????利用姐姐的職務影響
????弟弟幫人攬工程受賄
????經(jīng)審理查明,現(xiàn)年43歲的崔某,系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招標辦主任。2009年,崔某在其姐擔任蘭州市市政管理處路燈管理所所長期間,利用姐姐的職務便利,通過其姐安排其友劉某承攬該所的土建、維修項目,并與劉某約定利潤六四分成。因劉某不具備施工資質(zhì),就采取掛靠方式承包施工。至2012年6月前,劉某給崔某現(xiàn)金共計9萬元。
????2012年6月28日,崔某與劉某為節(jié)省掛靠費用注冊成立了蘭州雙合興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二名股東均為崔某的親屬,該公司系崔某通過中介公司注冊,實際均未出資。公司成立后,劉某以該公司名義繼續(xù)承攬路燈管理所工程,崔某進行財務結(jié)算,所得利潤仍是六四分成。至2013年年底,崔某先后四次從該公司累計分得66.5萬元。2014年2月,崔某的姐姐調(diào)離路燈管理所,3月蘭州雙合興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進行了股東變更登記,劉某為法定代表人,其妻子為股東。之后,崔某從該公司再未獲利。案發(fā)后,偵查機關(guān)查扣涉案款項75.5萬元。
????構(gòu)成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法院判3年緩5年
????七里河區(qū)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崔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托人財物,其行為構(gòu)成利用影響力受賄罪。鑒于其有自首情節(jié)、全額退還涉案款項請求,據(jù)此法院判處崔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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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guān)系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quán)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ji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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