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的“勵志計劃”是種錯位的人生激勵

13日,重慶江北石門派出所抓獲一名入室盜竊的小偷羅某。民警驚奇地在羅某房間的墻上看到一張紙,上面的內(nèi)容是《2015年賺一百萬目標計劃》,主要條款包括:1.每月賺8.4萬;2.每天賺2800元;3.每天只能用30-50元車費;4.一定要節(jié)約,不能大手大腳:給我弟買一套房子,一輛車,以后建一座希望小學。2015年完成,這是我的目標。努力,加油!
理想的實現(xiàn)在于行動,看起來這個“小偷”的出發(fā)點是好的,但是卻采用“偷盜”的方式來完成這高大上的計劃,就讓我們有些難過了,這是一種跑偏的勵志,更是一種錯位的人生激勵。
魯迅先生有句名言:“搗鬼有術(shù),也有效,然而有限,所以以此成大事者,古來無有”,這就是說一個人設(shè)定的目標需要心正,才能身正,行正,這樣才不會被人戳脊梁骨,才能挺胸抬頭做人。
以“坑蒙拐騙盜竊”等逾越法律底線的方式來完成“勵志計劃”,即便成功了也是失敗的,終究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所以,別用錯誤的方式去完成人生的計劃,一開始就是錯的,早已經(jīng)注定了結(jié)局。(據(jù)人民網(wǎng))
法律顧問:天水忠信律師事務(wù)所萬有太、職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