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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天水網(wǎng)-天水日報訊(通訊員 天成)麥積區(qū)新陽鎮(zhèn)兩位鄰居,因為小事多年積怨,麥積區(qū)新陽人民法庭法官近日上門苦口婆心講明道理,最終兩位鄰居冰釋前嫌,握手言和。
????蒲池村姚某和謝某、李某系鄰居關系,兩家之間有一土崖,姚某住崖下,謝某、李某住崖上,兩家之間形成約十米的自然落差。長期以來,謝某家往下傾倒垃圾,時不時會有垃圾碎片散落入姚某家院里,為此,兩家早有宿怨。2011年9月,兩家因倒垃圾、廢水之事再次發(fā)生矛盾,進而引發(fā)肢體沖突。姚某為此提起訴訟,兩家對立情緒也更加激烈。
????本案原告以健康權糾紛起訴,但從所反映的情況看,其根源為鄰里之間在日常生活中處理生活瑣事時未盡注意義務,影響甚至侵害相鄰一方權利而引發(fā)的矛盾。這類矛盾一般都是比較繁瑣復雜的,很難分清誰是誰非,因此,理順其鄰里關系才是消除恩怨,營造和諧氛圍的關鍵所在。
????經(jīng)過近四十分鐘的山間跋涉,麥積區(qū)新陽人民法庭法官來到蒲池村委會。村支書和兩家當事人已在村委會等候。稍事休息,法官便開始了庭前調解工作,同時啟動“三調聯(lián)動”機制,邀請村干部直接參與調解。
????根據(jù)查明的案件事實,法官首先指出了雙方在生活觀念和行為中存在的錯誤和不足,講解了相鄰關系中如何行使權利,承擔什么義務的法律規(guī)定,在行使權利的同時,對他人、鄰居,甚至是社會也應承擔相應義務。遇事隨口謾罵也是激化矛盾的主要原因,應引以為戒。同時,分析了矛盾積累和激化的內(nèi)在因素和雙方思想動態(tài),以及可能引發(fā)的不良后果。經(jīng)過反復的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導,最終,被告謝某、李某向原告姚某表示真誠道歉,姚某也當場表示放棄財產(chǎn)損害賠償請求,同時,謝某當場賠償了姚某醫(yī)療費,表示回去后主動清理散落在原告院里的垃圾,修復損壞的大門。至此,一起多年的積怨得以圓滿化解。
| 來源: 天天天水網(wǎng) 編輯: 張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