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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天水網訊【記者 景春燕】只因妻子在擺早點攤時與其他商販發(fā)生爭吵,隨后趕至的李某在和對方廝打中,用板凳腿將對方胳膊打成骨折,構成輕傷,李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
????被告人李某系河南農民,暫租住在秦州區(qū)玉泉鎮(zhèn)東方紅村。2012年8月24日上午6時許,李某的妻子因早點攤位的擺放問題同商販劉某發(fā)生爭吵,妻子擔心吃虧,打電話叫來李某幫忙。被告人李某趕到現場后與劉某爭吵起來,隨即二人你一巴掌、我一拳地廝打起來,被圍觀群眾勸開。后李某持一板凳腿朝劉某打過去,劉某用左胳膊攔擋時致左前臂外傷,左尺骨上段骨折。經司法鑒定屬輕傷。案發(fā)當日下午17時許,被告人李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審理中經秦州區(qū)法院主持調解,被告人李某家屬與被害人劉某就附帶民事賠償達成協議:由李某賠償劉某各種經濟損失共計1萬元。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鑒于李某犯罪后能主動投案,且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故以故意傷害罪,從輕判處李某拘役五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