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網秦州訊【記者王建華】一男子看到路邊野花好看,便采回自己種植,卻不知這漂亮的花朵是可以制成毒品的罌粟花。
近日,秦州公安分局汪川派出所民警在巡邏途中,發(fā)現轄區(qū)劉斜村溫家溝溫某家院墻外種植了25棵疑似罌粟的植物,經甄別檢測,確定為罌粟。民警依法將溫某非法種植的罌粟予以鏟除,并將涉嫌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溫某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詢問。
據溫某交代,其在外打工回家的路上,無意中在野外看到這些艷麗的花朵,就采取了一些種子回來在自家院墻外種植,但不知這是罌粟花。民警向溫某說明了關于種植罌粟的法規(guī)后,其才恍然大悟。民警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guī)定,依法給予溫某行政處罰。
在此,民警提醒,市民若發(fā)現有人種植罌粟,可向公安機關舉報。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500株,由公安機關處15日以下拘留,并處3000元以下罰款。《刑法》規(guī)定,非法種罌粟3000株以上,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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